近日,学校连续下发《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科研和社会服务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经营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这是继去年12月31日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推出的6个配套文件,标志着学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整体布局基本完成。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专项小组充分调研,广泛听取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师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并不断细化和模拟论证各条线改革具体办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有效。
综合改革系列文件,系统而完整地回答了一系列涉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根本问题:一是如何准确把握学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即“为什么要改”的问题,进一步强调改革是推进“实干进位”、实现“大学梦”的战略需要;二是如何精准定位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即“改什么”的问题,明确了改革的核心是深化校院二级管理改革,按照人权、财权、物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推进管理重心下移,鼓励引导二级学院真正成为办学主体,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三是如何科学设定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路径及推进方式,即“如何改”的问题,明确要在《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框架下,以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和社会服务改革、资产管理和经营改革、二级学院自主理财资、实施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等6个方面为重点,系统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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