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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综合改革】完善治理体系 推进内涵建设

资讯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15-05-15 00:00
                      完善治理体系 推进内涵建设
                     ——赵东福就推进综合改革答记者问
  日前,学校综合改革“1+6”系列文件出台,标志着学校综合改革的整体布局基本完成,吹响了学习事业改革发展新的进军号。
  此次“1+6”方案的出台,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在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经历了较长的调查研究、模拟论证等过程,开创性地制订出各条线改革方案。昨日,副校长、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东福就改革的背景、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核心等教职工关心的问题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
  问:学校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学校去年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的总目标,明确了“三步走”发展战略步骤,即:五年实现“大学梦”;再经过五年实现“大突破”;到建校50周年实现“大提升”。第三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学校改革发展的主要举措,即:树立现代大学理念;加强现代大学内涵建设;深化现代大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现代大学文化建设。学校今年实施的综合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化现代大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现代大学内涵建设,从而推进学校办学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大学转型,进而实现学校的“大学梦”,也就是学校的第一步发展战略目标。
  当前,学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兄弟院校百舸争流的宏观背景下。当前,我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有待提高,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相对滞后,要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办学基础、有限的资源配置的条件下,实现内涵提升和跨越式发展,努力在2018年成功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改革是最好的红利,也是最好的方式。

  问:本轮综合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答:从现代管理学角度而言,组织规模越大,就越需要简化管理层次和程序,越需要进行充分授权与分权,提高基层组织在宏观目标引领下的自主运行和自治能力,从而提高管理效能。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升,许多工作由学校集中管理的跨度已远远超过了有效管理的可控范围,如各学院发展阶段不同、工作重点有差异,六大学科门类存在各自个性特质和差异性等,迫切需要改革学校现行的管理运行机制,以适应学院和学校发展的新要求。
  校院两级管理是国内外成熟大学的基本管理模式,是被实践证明的现代大学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其基本特征是:围绕学校宏观发展目标的制定和任务分解,确定与部门工作任务要求相配套的人、财、物、事的授权分权程度和工作方式,以达成“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工作体制与机制。各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方式的差别主要在于,因学校的发展阶段和目标不同,对各部门和学院的授权分权的程度和方式存在差异。
  因此,根据学校“大学梦”发展战略的要求,本次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为重点,以目标管理和财权改革为突破点,带动人权、事权、物权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激发学校的发展活力与动力,推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发展,为实现“大学梦”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问:请介绍一下“1+6”改革方案的总体框架。
  答:“1+6”改革方案,“1”指的是“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要求。是综合改革的“纲”,是制定其他改革文件的依据。
  “6”是6个子文件,“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科研和社会服务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经营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这6个实施办法,是综合改革的“目”,围绕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别明确了校院两级目标管理与考核方式改革,人、财、物管理相关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改革方案。

  问:校院两级管理是改革的重点,那学校层面、管理部门将有什么改变?
  答: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学校宏观管理和部门执行力,一方面要强化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
  围绕实现“大学梦”关键任务、第三次党代会的目标任务及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学校将全面加强对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总体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奖励工作,强化对学校工作的宏观管理。学校的宏观工作目标分为卓越指标、进位指标、运行与质量保障指标、自主创新指标等四类指标,各部门和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申报和承担相关指标任务,根据完成情况和考核,学校将加大对二级学院的奖励力度,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各二级学院“追求卓越、实干进位、提高质量、自主创新”。
  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实施内部协调,要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从对资源和事务的具体管理转变到对学院的资源分配、过程监控、沟通协调、指导监督等服务性职能上来,促进学院和学校、学院和学院之间的协调发展。强化服务和业务拓展。

  问:综合改革提出加强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强化办学主体地位,如何体现?
  答:为保障二级学院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大力加强二级学院人、财、物的自主权,保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财”的自主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绩效工资与奖励、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的自主权;二是有日常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的自主权。经费划拨和使用的基本方式是总量划拨、自主安排、自主分配。基本原则是保障基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优绩优奖。
  “人”的自主权,包括岗位聘任与考核的自主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具体条件”制定的自主权,D、E类人才引进自主权等。
  “物”的自主权,包括实行公用房定额配置,自主管理与使用;实行固定资产动态调剂与有偿自主使用;三是鼓励积极提高资产绩效,自主开展社会服务,增加收入等。
  人、财、物的自主权在相关改革实施意见中都作了明确。

  问:综合改革是时候,二级学院如何加强内部管理?
  答:二级学院要实现“被动管理”到“主动发展”的转变,服务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各二级学院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当好家、尽好责、用好权、办好事”。实现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被动执行向主动谋划转变;从依附型管理向自主型管理转变。
  加强二级学院“议事决策规程”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党政班子工作的运作方式,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班子和成员的战斗力、执行力。
  要加强二级学院内部的“行政组织、学术组织、党团和群众组织”的建设,规范行政组织、学术组织、党团和群众组织的运行方式。
  要充分用好“岗位聘任和考核的自主权”,探索建立学院内部“团队聘任与考核”机制,提高教师管理和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要充分用好“绩效分配和经费使用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内部分配和奖励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日常运行经费、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

  问:综合改革中,事权和相关配套改革如何推进?
  答:事权改革涉及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与“办学内涵发展和管理事务”相关的改革。“明晰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能”是事权改革的基本要求。本次出台的“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科研和社会服务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等6个文件及附件,从不同方面明确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涵建设要求,以及相关管理事务“简政放权”改革。随着综合改革的推进,各机关部门将根据"1+6"改革方案的要求,疏理和修订相关政策制度,推出配套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分条线”部署和推进相关改革,保证综合改革工作实施的系统性、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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