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学梦”目标、教育部大学升格指标体系对科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科研经费、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等都有数字考核。未来四年,如何在高层次奖项、高水平项目、高端平台上形成突破,助推“大学梦”实现?日前,学校印发《科研和社会服务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对科研和社会服务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以改革推动科研工作整体上水平、扩规模、提质量。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瞄准科研工作前沿,以勇当先锋、拒绝平庸、追求卓越的精神指导科研工作,大力提升纵向科研能力,迅速增加国家、省部级项目的数量,全力培育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奖一等奖,集中资源,导向高端,追求卓越。
学校将加强对关键性、突破性、标志性指标的支持力度,修订相关文件,重点奖励高层次纵横向科研项目、高水平奖项、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级学术精品专著、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成果转让和科研服务等,设立高层次奖项培育专项。重点培育若干个具有生命力、战斗力和竞争力的科研团队和业绩突出的科研平台,设置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50个左右,鼓励激发青年教师突破标志性、关键性指标的生力军作用。
校院二级管理是本次综合改革的“牛鼻子”,科研和社会服务改革也将推科研工作校院二级管理,重心下移,激发校院两级的科研积极性。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重规划、重设计,下达指标分解任务,组织争取大项目、大平台和高层次奖项。二级学院可根据学院发展阶段、学科特性制定各自工作重点,落实各项科研任务,根据学校科研业绩要求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本学院教职工。二级学院工作空间将大大拓展。
“实施办法”在打造高层次科研队伍、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推进“2011”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国际科研合作,改革科研管理流程等方面给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科研工作量考核与“扶强、扶特、扶需”以及“同等水平成果可相互替代”等因素结合;科研业绩(含社会服务)列入新引进教师首个聘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对科研业绩突出的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条件具备可配置科研秘书和助理研究人员:教师作为主持人参与企事业单位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符合条件,在相关考核和资源分配中可视同学校为第一单位;“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人事财务改革,加强中心自主权等政策都将实施,全力突围“高端”目标,力争早日实现“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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