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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服务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出台

资讯来源 :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06-05-16 00:00
  为大力加强“服务效能年”活动的检查督促力度,把服务效能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学校特制定并印发了《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服务效能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学校还决定建立了学校服务效能建设投诉制度并印发了《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服务效能建设投诉制度(试行)》,对服务效能监督员的聘任、服务效能监督员的职责、服务效能监督员的权限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文件公布了王瑞金(机械学院副教授、博士)、牛俊峰(生化学院副教授、博士)、施芳芳(体军部教授)、陶松垒 (建工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韩真伟(信息学院高级工程师)、张优优(外语学院03级学生)、戴贤文(经管学院04级学生)等7名校服务效能监督员名单。
  《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服务效能建设投诉制度(试行)》规定,服务效能投诉范围为全校负有服务职能的单位、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服务效能投诉的内容是:1、未能执行校(院)务公开的情况。2、未能履行服务效能建设、服务承诺的情况。3、部门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生硬、作风粗暴不礼貌、不文明行为;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干私活、上网玩游戏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
  《制度》同时公布了服务效能投诉方式。其中,1、电话投诉: 85070100、85070101、85070102;2、网上投诉: jsc@zust.edu.cn;3、信函投诉:可投寄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4、来访投诉:小和山校区行政楼314、316、318室。
  《制度》对投诉部门职责、权限及处理以及服务效能投诉部门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要求。《制度》要求学校服务效能投诉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不准对投诉者采取冷漠、推诿的态度;不准在受理投诉和检查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擅自处理投诉问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制度》规定学校服务效能投诉部门的工作人员承诺“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属受理范围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属上级机关效能监督投诉机构交办的投诉件一般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报告办理结果,不属受理范围的,向投诉人作出耐心说明,并引导其向有关方面反映,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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