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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询价公告

    资讯来源 :       发布时间 : 2016-06-0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对大学生实习责任险服务进行单位自行询价采购。诚邀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大学生实习责任险

    二、项目编号:2016-XZX-GK-02

    三、项目概况:

    1、2016年6月-2017年6月,我校约4000人左右学生参加实习,需采购学生实习责任险保险服务,投保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7年6月20日(个别二级学院特殊要求除外),投保学生数约4000人(以实际投保学生数为准,投保率100%)。

    2、需采购险种:高校学生实习责任险(含附加险:学生第三者责任险),覆盖范围为参与实习的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 采购需求:

    1、学生实习责任险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每人人民币40万元(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4万元),学校每次事故人民币500万元,学校累计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附加险学生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每人人民币20万元,学校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元,学校累计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2、学生实习责任险保险责任:

    保险期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实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包括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1)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医保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损失而实际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以下情形,不得免除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过失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

    (2)学生在实习时非故意行为存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自身伤害;

    (3)实习有关因素引起学生自伤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4)实习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实施的对他人施救造成的伤害;

    (5)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或学校组织的合法文体娱乐活动过程中造成的伤害;

    (6)学生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伤害。

    4、附加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者联合体投标。

    六、需提供的报价材料:

    保险方案书(公司签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在保险领域业务简介。保险方案书中应明确各险种受益人的权益、收费、保费赔付时间等服务措施,并对保险费构成费率予以说明,按每人/年报价。报价单见附表“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报价单”。

    七、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入甲方账户,质量保证金在保险期限内无服务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无息)。

    2、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保费;保费由学校各二级学院各自承担、结算。

    八、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单密封送达杭州市留和路318号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行政楼11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行政楼105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85070191 传真:85070875

    地点:杭州市留和路318号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资产处(行政楼115室)

    监督部门: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85070103

    2. 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网站(/)“招标信息”栏目予以公告。

    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6年6月8日

    附表: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报价单


    保险类别

    保费(元/人/年)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万元)

    其中:每人医疗费赔偿限额(万元)

    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每校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主要保险责任

    主险(学生实习责任险)


    40

    4

    500

    1000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实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实习期间,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1.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医保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损失而实际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附加险(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险)


    20


    100

    500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合计


    大写:



    天博官方(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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